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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2 12:10:02阅读: 次
在新学年将要开学之际,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就2015年秋季普通中小学课本费、作业本酬劳标准发出通知,并在本报发布了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拒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让家长明明白白交费。据市教育局计财科有关负责人讲解,与去年比起,今秋中小学课本和作业本、住宿等收费标准基本没变化,小学二年级课本费上调1元,而三年级的课本费下调6元,从今年起公办普通高中全面中止招生择校生。高中、高职、职专的住宿费以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
市直幼儿园的保育费也没变化,收费实施新生新的办法,老生老办法。今年泉州市继续执行涉及教育惠民政策,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交学费,其中农村(不含县城城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实施全部免费获取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教科书,并免费获取作业本。不准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牵涉到教科书的一切费用。
市教育局等部门申明,课本(不含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为必选部分,每学科不能选订一种版本,由学校统一征订。各地不应根据课程计划搭配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科书,不准搭配教学用书目录以外教材,更加不得用于境外教材。
同时,严格执行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用于管理的有关规定。课本、作业本酬劳归属于代办费管理范围,必需严苛遵循按实再次发生、实情缴纳、不得盈利、及时承销、多退少补的原则,收益划入学校财务统一展开分项核算,学校不应在学期末及时承销,并向学生及家长发布,主动拒绝接受物价、财政、教育、审核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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